首    页 农林简介 行业新闻 农业科技 农业招商 机关党建 农业信息 政务公开 联系我们
  栏目导航
农业资源
招商政策
招商项目
招商热线
企业展示
  公共服务
  友情链接
  关键字: 全 文 标 题
招商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招商政策

土地优惠

  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经批准可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5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之后按下列标准收取;开发区每年300元/亩,乡镇工业园每年150元/亩。使用农用集体土地的,由当地政府负责“占补平衡”后,免缴耕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发展奖金、减免地方政府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留成部分。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基地所需农用地,可直接租凭或承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土地,只到国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办理审批手续,收取登记费,其他规费减免。
规费优惠
  凡在响投资新办企业,县以下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市以上规定的项目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由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统一扎口,一律实行出示收费许可证和专用票据制度。

行政奖励

    在响投资企业除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外,5年内受益单位还可根据该企业的入库税收额度年终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服务措施

  对在响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授于收购,经营权,也可独立经营;对在响投递100万元以上的个人,授于响水县荣誉市民称号,载入县志,对在响投资者申办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由投资者提供资料,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对在响投资的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由县投资环境整治投诉中心负责;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县领导定点挂钩服务;对在响投资已投产企业的检查,由县计委、外经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实行一次性年检,特殊情况需经县投资环境整治投诉中心同意后方可

其它规定

  鼓励国内外各类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俱在响投递和新办项目。县外的各类优惠措施和政策,我县可以参照执行,实行一事一议。凡引荐投资者在县内投资的团体或个人,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进行奖励,奖金由受益单位支付。

老舍绿扁豆
七套亭泉杜种茶
响水四腮鲈鱼
响水香猪 
响水波尔山羊
沿海农网江苏农业信息网中国种业信息网农产品供求网中国养殖信息网中国农网中国农业信息网

 2008-2009 响水县农林网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盐城市响水农林局 电话:0515-86982190 传真:0515-86870262
地址:响水县双园中路24号  E-mail:xsxll@pub.yc.jsinfo.net